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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媒体和电信:双月 动态 - 2025 年 11 月、12 月号

Bird & 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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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February 6 2026
关键资讯

2025年11-12月,相关监管部门围绕人工智能、平台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立法、执法、行业引导多维度推进产业规范发展,推动科技与数字赋能产业创新,同步强化网络生态安全治理。其中,人工智能及网络平台治理的执法力度显著加大,呈现出强关注态势:

·        人工智能:在立法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安标委”)分别拟发布就人工智能(“AI”)拟人化互动服务、大模型一体机及AI加速芯片的办法和实践指南,促进AI拟人化互动服务规范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软硬件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能力建设。在执法上,国家网信办通报新增73款已备案、35款已登记的生成式AI服务;北京、上海分别新增生成式AI服务登记和备案;网信部门聚焦AI滥用问题,国家网信办整治AI公众人物开展直播营销问题、AI生成合成内容未添加显式标识、未落实隐式标识等行为;上海网信办开展专项执法,多措并举引导生成式AI领域企业合规运营。在行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论坛并发布AI安全治理研究报告,聚焦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发展趋势;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消协”)联合8家电商平台签订承诺书,规范AI技术在电商领域的合规应用并防止其侵害消费者权益。

·        平台治理:在立法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监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规则,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的确定、标示及竞争行为;国家网信办和市监总局分别发布和拟发布负面清单和指引,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合规。在执法上,国家网信办开展多项行动,分别整治汽车行业网络乱象、学术论文买卖乱象、直播打赏乱象等,以及通报煽动群体对立、宣扬不良价值观的违法违规网络名人账号,处置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诱导注册缴费的仿冒假冒网站;上海网信办发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典型案例,涉及企业经营情况的负面不实信息、利用AI生成谣言损害企业品牌形象等问题。在行业上,国家网信办发布电子政务十年发展报告、召开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十周年座谈会,深化政务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迈向更高水平。

·        未成年人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发布多批典型案例,明确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人格权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追责全链条保护义务,依法追责侵害未成年人肖像权、名誉权及违规收集未成年人信息的行为。

 

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官方政策文件或公告。

立法动态

1     国家发改委联合市监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规则,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的确定、标示及竞争行为(12月20日)

国家发改委联合市监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规则适用于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在境内通过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价格行为。首先,规则明确经营者自主定价要求,规定平台不得通过限制流量、算法降权等手段干预商家定价,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征求意见时间需不少于七日。其二,规则细化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要求平台及商家明码标价,动态定价、促销活动需公示规则,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三,规则严禁经营者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禁止低于成本销售、价格歧视、利用平台规则和算法等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明确突发事件期间民生及应急物资不得违规涨价。其四,规则强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规定自动续期、搭售服务需显著提示并提供便捷取消渠道。其五,规则完善监督机制,要求平台建立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监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不予行政处罚。

2     国家网信办发布负面清单,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12月26日)

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旨在加强网络名人账号常态化管理,引导其自觉规范网上行为,防范不当网络言行造成负面影响。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传播低俗内容、宣扬不良价值导向、打造审丑不良人设、传播不实信息、歪曲解读政策和公共事件、鼓动群体对立、随意开盒挂人、组织约架论战、征集负面线索、号召粉丝聚集、实施利益要挟、开展无资质运营、隐蔽从事黑灰产违规操作。平台需对照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涉及网络名人账号管理的社区规则、用户协议,依法依约加强对网络名人账号发布信息、直播互动、开设话题等行为管理,引导网络名人账号运营者合理使用影响力,规范网上言行。

3     国家网信办拟发布办法,规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发展与应用(12月27日)

国家网信办就《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促进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办法适用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向境内公众提供模拟人类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和沟通风格,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与人类进行情感互动的产品或者服务。首先,办法明确身份披露和提示要求,规定提供者需显著提示用户交互对象为人工智能,首次使用、重新登陆、连续使用超2小时需弹窗提醒,防范认知混淆;其二,办法划定8大禁止行为,严禁生成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相关,淫秽、赌博、暴力相关,侮辱、诽谤相关,虚假承诺相关,自杀、自残、心理健康相关,不合理决策相关,诱导、套取涉密敏感信息等违规内容,坚守服务底线;其三,办法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应当建立未成年人模式,向未成年人提供情感陪伴服务需监护人同意并提供监护人控制功能,禁止模拟老年人亲属、特定关系人提供服务。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用户,提供者应当在注册环节要求填写用户监护人、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其四,办法规范数据管理,要求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等措施保护交互数据,用户及监护人可申请删除数据,非经用户单独同意不得将交互数据、用户敏感个人信息用于模型训练。

4     市监总局拟发布指引,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合规(11月15日)

市监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引导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健全合规管理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首先,指引强调反垄断合规管理应坚持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持续性原则,并结合国内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实践,借鉴域外相关经验做法,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等,提出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其次,指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详细梳理互联网平台垄断风险,对平台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可能存在的重点风险进行明确提示,引导平台经营者落实落细合规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健全合规汇报、合规培训、合规考核、合规监督、合规管理信息化等系统性垄断风险防控体系的主体责任。其三,指引支持和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合规管理制度,结合具体场景的重要环节,采取平台规则审查和算法筛查等方式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

5     网安标委拟发布两项实践指南,分别涉及大模型一体机产品安全基本要求和人工智能加速芯片安全技术规范(11月7日)

网安标委秘书处就《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大模型一体机产品安全基本要求》及《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工智能加速芯片安全功能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其中,《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大模型一体机产品安全基本要求》适用于大模型一体机产品的研发方、生产方、部署方及使用方等相关单位,阐述了大模型一体机产品的技术架构与功能模块,分析识别了产品面临的潜在安全风险,规定了系统与硬件安全、数据安全、模型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工智能加速芯片安全功能技术规范》规定了人工智能加速芯片在硬件安全、接口安全、固件安全、安全存储单元、密码技术机制、故障检测与诊断和数据保护7个方面的安全功能要求,并给出了相应的测评方法。

 

执法动态

6     国家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公告,新增73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35款完成登记(11月11日)

国家网信办发布2025年9月至10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的公告。9月至10月,新增73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对于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由地方网信办开展登记,本阶段新增35款完成登记。截至2025年11月1日,累计有611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306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

7     国家网信办就汽车行业网络乱象通报两批典型案例,涉及散布虚假不实信息、发布贬损性信息等问题(11月12日、12月11日)

国家网信办就汽车行业网络乱象通报两批典型案例,涉及散布虚假不实信息、恶意抹黑诋毁汽车企业、汽车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采取关闭等处置措施。第一批案例的违法违规情形包括:发布贬损性信息、虚假不实信息,侵害企业商誉和产品信誉;发布未经核实的汽车销量数据,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第二批通报的案例典型进一步聚焦,处置情形包括:故意集纳汽车企业负面信息,持续炒作汽车行业事故,抹黑汽车企业及其产品质量;随意发布贬损性信息,诋毁攻击汽车企业、企业家;制作发布涉汽车性能测评视频,选择性披露产品测试数据,得出误导性结论;歪曲解读企业公开财务报表,恶意唱衰企业经营状况;在汽车企业新品发布等时间节点,蹭炒热点,集中发布抹黑产品性能、吐槽价格定位、拉踩营销引流等同质化信息。

8     国家网信办整治学术论文明码买卖、引流买卖及暗示提供买卖乱象,对有关账号予以关闭处理(11月13日)

国家网信办整治一批网络账号,涉及学术论文明码买卖、引流买卖及暗示提供买卖等违法违规情形。典型案例具体包括:利用宣传营销话术明码标价售卖提供学术论文买卖、代发、代投服务;以“论文辅导”“期刊咨询”“论文降重”等隐晦话术引流至私域圈群实施学术论文买卖行为;以及通过话题、简介、评论互动等方式暗示提供违规服务。有关账号已依法予以关闭。

9     国家网信办整治利用AI仿冒公众人物开展直播营销问题,严厉处置违法账号并督促网站平台整改(11月14日)

国家网信办整治一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涉及利用AI技术仿冒公众人物形象,在直播、短视频等环节发布营销信息,误导网民,涉嫌虚假宣传和网络侵权。同时,国家网信办督促网站平台发布治理公告,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目前已累计清理相关违规信息8700余条,处置仿冒公众人物账号1.1万余个。下一步,网信部门将继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对利用AI仿冒公众人物开展直播营销问题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恶意营销账号,发现一批、处置一批、曝光一批,维护良好网络生态。上述账号已被严厉处置。

10  国家网信办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涉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未添加显式标识、未落实隐式标识问题(11月25日)

国家网信办查处一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涉及部分网站平台未有效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定要求相关问题,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如下:第一,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未对生成合成的内容添加显式标识;提供生成合成内容导出功能时,未在文件中添加显式标识;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未添加包含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的隐式标识;隐式标识添加位置不规范等。第二,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未落实隐式标识核验、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提示标识相关要求;未在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涉及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属性信息、传播平台名称或编码、内容编码等传播要素信息;未向用户提供声明生成合成内容的功能等。国家网信办对上述应用程序依法依规予以约谈、责令限期改正、下架下线等处置处罚。网站平台应严格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强化标识互识、内容检测能力建设。

11  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整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问题,持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11月26日、12月3日)

国家网信办持续推进“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启动一个月以来,累计处置违规直播间7.3万余个、账号2.4万余个,指导网站平台发布治理公告和典型案例28期。典型案例包括:在直播过程中穿着暴露,并频繁作出带有性暗示的动作,渲染低俗不良氛围,诱导用户打赏;使用引人不适的惩罚方式以及发出不雅声音,诱导用户通过打赏与主播进行低俗互动;刻意展示团播成员礼物金额,通过金额攀比、镜头聚焦高排名主播敏感部位等形式,诱导用户为主播送礼物提高排名。

12  国家网信办通报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名人账号,涉及煽动群体对立、宣扬不良价值观等问题(12月3日)

国家网信办通报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名人账号处置情况,涉案账号存在煽动群体对立、宣扬不良价值观等违法行为:长期编造煽动群体对立言论,持续宣扬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发布宣介境外色情影片内容并在直播中长时间使用污言秽语,偷逃税款、炫富拜金。国家网信办已依法对上述账号采取关闭、长期禁言、停播、暂停带货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

13  国家网信办发布2025年依法受理处置仿冒假冒网站平台情况,涉及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诱导注册缴费等问题。(12月30日)

国家网信办发布2025年仿冒假冒网站平台处置情况公告,全年共依法处置仿冒网站1418个,较2024年同比增加1.7倍,包括仿冒国家机关网站317个,仿冒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站323个,仿冒学术期刊网站250个,仿冒民营企业网站135个,仿冒金融机构网站61个,虚构、假冒学校网站332个。上述六类仿冒假冒网站的典型案例依次包括:假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名义,制作仿冒网站,发布虚假通知,在首页设置“《2025年财政个人补贴》声明”等弹窗,诱导网民点击并输入个人信息,实施诈骗;镜像复制中国石化网上营业厅网站,诱导消费者在线为个人加油卡充值,实际未充值成功,导致网民受骗;架设网站,假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主办的期刊《中国农村卫生》杂志名义,公开征稿,骗取作者论文稿件、通讯地址等信息,并诱导其缴纳审稿费;冒用齐鲁制药名义,运营虚假的企业官网及运营程序,以开展商业合作为由诱骗网民登录并购买虚拟货币,骗取网民钱财;使用仿冒的浦发银行官网骗取投资者信任,诱导投资者下载安装虚假App,实施非法荐股、非法配资等非法证券活动;通过炮制并不存在的学历教育“学校”,如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发放虚假大学录取通知书,误导考生及家长,骗取钱财。

14  最高法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违法犯罪惩处典型案例,涉及擅自使用未成年人肖像、未成年人网络侵权等问题(11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起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违法犯罪惩处典型案例,突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保护、网络行为规范、以及对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案例一中,某网络店铺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用于商品宣传,构成侵权,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此案明确了网络店铺未征得监护人明确同意而擅自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的,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案例二中,某未成年人在班级群及社交平台发布侮辱、嘲讽同学言论,侵害名誉权,其监护人因未尽监护责任被判书面道歉并赔偿损失。此案明确了未成年人侮辱、诽谤他人的,同样构成名誉权侵权,未成年子女侵权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例三中,某未成年人受短视频平台不良信息影响实施敲诈勒索,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就平台内容审核漏洞、未成年人模式失效等问题向平台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压实平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

15  最高法发布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明确网络平台对侵害未成年人人格权益事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处置义务,及对涉未成年人个人隐私违法信息的更高审查注意义务(12月12日)

最高法发布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其中一起网络侵权连带责任案涉及在网络平台传播不实视频侵害未成年人人格权。具体而言,某未成年人在社交软件中被制作并传播包含其肖像、姓名、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且夹杂涉性谣言、招嫖广告等内容的视频,短时间内浏览量迅速攀升;法院认为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该类侵权内容“明显可识别”、传播扩散风险高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关键词筛查、人工审核等必要措施,应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判令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该案同时强调,平台除履行“通知—删除”的事后义务外,还应承担采取预防侵权措施的事前义务以及在“明知或应知”侵权情形下的事中处置义务;对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涉性谣言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信息,应当尽到更高的审查注意义务,以推动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16  北京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登记信息公告,新增30款已完成登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12月19日)

北京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登记信息公告,截至2025年12月19日,北京市新增30款已完成登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对于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采用登记管理方式,允许上线提供服务。

17  上海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登记信息公告,新增6款已完成登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12月31日)

上海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登记信息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新增6款已完成登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145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

18  上海网信办发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典型案例,涉及企业经营情况的负面不实信息、利用AI生成谣言损害企业品牌形象等问题(11月20日)

上海网信办在“清朗浦江·2025”网络生态治理总结活动中发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十大典型处置案例。2025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被列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8.0版行动方案。上海市区两级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聚焦“编谣言、炒旧闻、软敲诈、黑水军”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依法处置了一批典型案件。最终遴选发布的10个代表性处置案例主要涵盖三类情形:一是重拳整治重点行业网络乱象,聚焦科技、汽车、邮轮旅游等产业领域;二是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舆情敲诈勒索、AI生成谣言、刷单骗补等;三是处置涉企侵权的违规账号和信息,如假冒仿冒知名企业品牌、恶意抹黑企业高管等。

19  上海网信办就“亮剑浦江·2025”专项执法工作开展“AI滥用”重点治理,落实企业人工智能领域合规工作(11月24日)

上海网信办就“亮剑浦江·2025”专项执法工作开展“AI滥用”重点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多措并举引导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合规运营: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属地应用商店下线违规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APP共54款。对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指导专家团队拟制“实务解析”,为企业提供疑难解答。二是强化处置处罚。对前期要求下线功能的26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网站,进行“回头看”巡查,防范问题复发。对3家拒不整改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网站,首次适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立案处罚。三是首违企业免罚。督促5家首次发现存在未按国家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或违规提供“论文代写”功能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网站下线相关功能,并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提供指导。

 

行业动态

20  国家网信办召开座谈会,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迈向更高水平(12月22日)

国家网信办在北京召开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十周年座谈会,旨在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迈向更高水平。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亲自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创造性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会议强调积极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着力建设更加繁荣普惠、和平稳定、开放包容、公平正义的网络空间,进一步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质增效、行稳致远。会议进一步强调,深入学习贯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深化理念阐释,推动这一重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要引导创新实践,总结推广优秀实践案例;要强化协调协作,更好汇聚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合力。

21  国家网信办发布报告,总结近十年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成效和经验,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2月26日)

国家网信办发布《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4—2024年)》,旨在总结2014年至2024年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成效和经验,分析面临形势与挑战,提出下一步重点任务。报告指出,十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扎实推动电子政务稳步前行,赋能履职增效实现整体性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实现系统性重构,电子政务发展环境实现全局性优化。报告指出,面向“十五五”,国家电子政务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要更加注重为民惠民、智慧协同、赋能增效、安全可靠,构建完善全国一体化发展格局,夯实智能集约支撑底座,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政务服务普惠化智能化水平,规范引导前沿技术创新应用,强化网络安全屏障,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电子政务发展迈上新台阶。

22  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论坛并发布研究报告,聚焦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发展趋势,推动云上智能体产业安全发展(12月3日)

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2025“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大会—“人工智能与安全论坛”,聚焦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发展趋势,各行业专家围绕前沿的行业研究与落地实践经验开展交流分享。专家指出,要筑牢技术根基,深化融合应用,完善治理生态;要围绕突出政策引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技术攻关等方面,全面筑牢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底座;要坚持使命定位,持续布局人工智能安全产业前瞻领域研究,大力推动产业基础设施生态与标准体系建设。论坛发布了《云上智能体安全发展研究报告》,旨在为云厂商、安全厂商、行业用户等相关主体提供智能体安全建设参考与实践指引。

23  北京消协联合8家电商平台签订承诺书,规范AI技术在电商领域的合规应用并防止其侵害消费者权益(12月4日)

北京消协联合京东、美团、拼多多、唯品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直播等8家电商平台,正式签订全国首份《促进AI技术规范应用承诺书》,旨在从技术标识、内容审核、责任追溯等环节建立企业自律规范。北京消协历时3个月开展专项调查,通过问卷调研、体验式调查、专家研讨等方式,锁定当前AI合成技术应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三大突出问题:一是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足,二是合成技术滥用滋生消费风险,三是平台审核机制存在短板。针对上述问题,承诺书提出“坚守法律底线,明确合规边界”、“强化标识要求,保障知情权利”、“技术监测与人工复核结合,阻断违规传播”、“提供工具支持,引导主动合规”、“严打标识造假,维护制度公信”、“强化培训赋能,提升行业认知”的6大具体举措,划定AI技术应用“合规红线”,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4   

Bird & Bird - James Gong, Yiting Wang and Olive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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