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腾聚创”)以“侵害技术秘密”为由,起诉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明光子”),并要求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涉案芯片产品。技术秘密核心为“SPAD‑SoC芯片整体架构、大面阵SPAD阵列设计、测距算法、抗干扰方案、片上集成逻辑等”。速腾聚创认为在双方结束合作以后,灵明光子不当使用、披露并向第三方提供秘密技术,用于开发ADS6311系列芯片,并且灵明光子无独立大面阵SPAD‑SoC研发能力,其产品技术路径与速腾聚创自研方案高度重合,构成技术秘密侵权。
随后速腾聚创又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为由起诉灵明光子,具体围绕SPAD‑SoC集成架构、SPAD 像素阵列、测距与信号处理的发明专利(灵明光子ADS6311系列 SPAD 芯片)。
2025年12月5日,深圳中院正式立案。
2025年12月17日,灵明光子反诉,主张速腾聚创E1系列激光雷达,包括但不限于E1R、E1P等产品,侵犯其SPAD相关发明专利,具体围绕SPAD像素结构、读出电路、测距方法。灵明光子抗辩要点在于其PAD芯片为自主研发。
2025年12月31日,灵明光子追加起诉,主张速腾聚创侵犯其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旨在对抗速腾聚创的技术秘密与专利侵权指控,形成交叉许可/和解筹码。
据了解,E1系列是速腾聚创基于自研芯片推出的全固态激光雷达,被视为其在机器人及车载补盲领域扩大市场份额的战略级产品。双方围绕SPAD(单光子雪崩二极管)芯片技术的知识产权归属,正式展开了法律层面的攻防战。
这场诉讼根源可追溯至双方早前的技术合作。据悉,自2021年起,速腾聚创与灵明光子曾联合探索SPAD-SoC芯片技术。根据合作分工,速腾聚创开放了自身的SoC架构,灵明光子基于自身技术优势研发优化SPAD像素结构。
然而,这段合作关系在2023年初因联合开发成果的试产性能未达预期而中止。直到半年后,灵明光子于2023年8月发布了ADS6311芯片——这款产品正是本次诉讼争议的核心。
截至目前,就涉嫌侵害技术秘密及发明专利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均已获立案,另有一件专利侵权诉讼正在立案过程中。此外,针对灵明光子在诉讼立案,速腾聚创称“已依法提起商业诋毁诉讼,并向市场监督部门进行了投诉”。对于灵明光子此次提起的专利诉讼,速腾聚创表示将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等法定途径予以应对。
关于最核心的技术秘密侵权指控,速腾聚创表示已完成深入调查与专业取证。
(摘编自IPRDAILY)
点评:
这是国内首例激光雷达SPAD芯片知识产权案,由速腾聚创vs灵明光子互诉引发,被业内称为“SPAD芯片第一案”,是车载激光雷达进入芯片自研竞争的标志性案件。速腾聚创(激光雷达整机厂)和灵明光子(SPAD芯片设计公司)的双向互诉显示了激光雷达行业从整机拼参数转向芯片自研能力的核心较量。案件结果将直接影响激光雷达企业对于自研芯片的边界、芯片设计公司对外开放供应的合规风险,以及全行业在技术合作与技术复用中的知识产权规则。
从法律视角看,本案是典型的“合作变竞争”的高端硬件知识产权纠纷,双方采用技术秘密与发明专利这两个案由进行对抗,是芯片领域纠纷的典型形态。此外,合作伙伴之间的技术交流、人员往来极易成为技术秘密侵权的争议焦点,而一方以专利反诉形成交叉许可或和解筹码,更是芯片行业成熟的诉讼策略。因此,整机厂商会进一步加速芯片专利布局与研发过程的保密体系建设,而芯片供应商则会更加审慎界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技术边界,避免“合作变被告”,同时资本市场也将更加看重企业芯片IP的独立性与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敞口。
(上海专利 电学物理事业二部 张瑞琪 供稿)
